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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强矿产资源保障程度资源储备成为新一轮矿产规划关键词

发布时间:2010-01-12

信息来源:新华社

增强矿产资源保障程度资源储备成为新一轮矿产规划关键词

国土资源部规划司副司长鞠建华日前表示,我国将全面加强矿产资源储备工作,具体分为矿种储备和矿产地储备两部分内容。按规划,我国将集中建设一批大型矿产品战略储备基地,包括焦煤、稀土在内的约40-50个大型矿产储备基地。为解决矿产储备基地选址和利益协调问题,财政部和国土资源部正在拟定《进一步加强矿产地资源储备管理办法》。

矿产资源战略储备工作启动

相关人士此前就新一轮矿产规划修编表示,新一轮矿产规划修编有诸多目标,其中增强资源保障程度是其中最重要的目标之一。

矿产资源储备被认为是进行资源战略储备和争取国际资源话语权的重要手段,也是这轮规划修编中重点加强的内容。据相关人士介绍,到2015年要形成约50处大型矿产储备基地。同时提高矿产集中程度和综合开采率。

此外,将把矿种按照保护性、约束性、鼓励性进行分类,明确钨、锡、锑、稀土等矿种为保护性开采矿种,实行年度开采指标限制,同时对其出口进行调整。

研究报告提出了开展矿产资源战略基地储备的基本原则及储备方式、储备规模及结构、重点储备矿种及布局,以及矿产资源战略储备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以及政策建议等。

鞠建华表示,矿产资源战略储备工作启动后,到2015年还要找到5-6个亿吨以上的油田,使我国石油产量以每年9亿吨的速度保持增长。而在建立战略储备基地机制之后,鞠建华认为实现这些重要矿产资源的保障目标并不难。

拟设区域资源补偿机制

鞠建华透露说,矿产资源战略储备基地的选择需要很多条件,除了当地要具备储藏条件外,在符合国家矿产调控政策的前提下,还需要建立一套区域资源补偿机制,来保证矿产战略储备基地建设。

设定的补偿办法有两种:一是通过中央财政的转移支付;二是通过矿产资源费的减免或返还实现。在资金方面,财政部和国土资源部初步设想了这两条途径对建立矿产资源储备基地的地区进行补偿。除此外,有关部门还在酝酿通过产业投资等方法对矿产储备基地区域进行投资补偿,引导当地产业转型或发展。

这种补偿机制还会进一步扩大到政府对企业的补偿上。如果政府收购或者划定某矿山开采企业的矿山为矿产资源储备基地,还应该对企业建立一个相应的补偿机制。另外,以企业为主体进行海外收购等行为,以实现对重点矿种的储备,政府还要对企业这种储备行为给予一定的支持。

矿产战略储备机制还将是一种灵活的机制,具备进入和退出机制。

鞠建华介绍说,初期这些矿产储备基地不会做太多、太大,目前矿业市场仍要坚持市场改革为主的道路。国家会对一些重点矿种进行储备,但是一些矿种在未来会出现替代资源,就会退出储备目录。同时,一些矿产的基地也有进入和退出机制,考虑到地方经济发展的需要,矿产储备基地不可能集中分布,而应该尽量分散,同时在达到一定年限后,应该具有撤销和新设矿产储备基地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