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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汰落后产能指导意见将出台

发布时间:2010-02-04

信息来源:新华社

淘汰落后产能指导意见将出台

国务院即将出台一份旨在进一步淘汰落后产能的政策文件。该文件将为钢铁、有色金属、煤化工等几个主要行业,划出淘汰落后产能的具体规模和时间表。据悉,这份名为《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指导意见》(下简称《意见》)的文件由工信部牵头拟定,具体的政策措施由国务院12个相关部委共同制定。

相关官员说,《意见》将会根据行业特点确定两到三年内需要淘汰的任务总量,然后具体分解到地方,完成情况将与地方政府的绩效挂钩。此外,按照设想,国务院还将成立一个高于部委级别的“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推进小组”,以更好地协调推进相关政策的落实。据悉,该小组的成员将由国务院12个相关部委的一把手担任。据透露,《意见》除了进一步明确三年内暂停审批或核准钢铁、电石、焦炭等新增产能外,还将对未按规定期限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吊销排污许可证,撤回生产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直至依法吊销工商营业执照等措施。

中钢协调研的数据显示:截止到去年年底,全国已有和今年建成投产的热轧宽带钢轧机中,经国家核准建成39套,产能占比重65%,未经国家核准的中宽带钢轧机产能约3000万吨。此外,目前全国已有和今年建成投产的中、宽厚板轧机中,未经国家核准的多达43套,产能比重53%。此前,国家发改委相关官员表示,未经批准的产能均属违规产能,按照相关文件,都属于淘汰之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