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1-11-02
据信息资源网
我国钢铁行业信息化建设相对发达国家起步要晚10~15年,但相对国内其他行业,钢铁企业的信息化水平处于领跑位置。近日,业内专家就此问题进行了细致的分析解读。
起步晚见效快
2000~2010年,中钢协先后制定了《中国钢铁工业“十五”信息化发展规划》和《“十一五”中国钢铁企业信息化发展建议》,提出了10年间钢铁企业信息化的预期性目标、发展重点、关键技术、共性问题、主要任务和应对措施。
中钢协通过总结钢铁企业信息化建设成效和经验,引导企业信息化的发展方向,推进钢铁企业信息化走向经济实用、有效适用,与业务高度融合、技术水平高、重视自主创新的适合钢铁行业发展的信息化建设途径。特别是在“十一五”期间,钢铁行业信息化建设进入了全面提升阶段,钢铁企业不断加大信息技术应用的研究和投入,加快了企业信息化建设步伐,多数企业已经建立了“管控衔接、产销一体、三流(信息流、物资流、资金流)同步”的信息化体系。
当前,钢铁企业根据中钢协发布的各项信息化建设指导意见,在自身的信息化建设过程中,形成了具有自身发展特色的信息化建设模式,企业信息化与生产过程监控正走向深度融合。大型钢铁集团基本上完成了四层(即从基础自动化到生产过程控制,再到制造执行MES,最后到企业ERP)钢铁信息化系统的建设,部分企业借鉴中钢协发布的绩效管理指导意见,目前正在规划或实施企业绩效管理与分析的第五层智能信息系统建设。绝大多数的钢铁企业已经把分散的信息数据孤岛逐渐融合,实现数据集中与共享。从信息化应用功能上看,我国钢铁企业的信息化已经从生产性环节延伸到服务性环节,从企业内部的信息化延伸到下游产业链间的信息化,实现了产业链间的共赢。
正因钢铁行业信息化的发展水平在当今的工业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工信部在开展“两化”融合发展水平评估工作,建立“两化”融合评估指标体系的架构中,都加入了钢铁行业管控衔接、产销一体、“业财无缝”(各项管理业务与财务管理的无缝集成应用)的经验,成为各个工业部门衡量“两化”融合评价标准之一。
历经四个阶段
中国钢铁工业协会日前发布2011年度《中国钢铁行业企业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水平评估报告》(下简称《报告》)称,划分阶段是为了客观评价“两化”融合发展水平,对处于不同阶段的样本数据进行差异性分析,发现“两化”融合发展阶段的不同特征,并从这些特征中找到发展规律,辅助企业根据客观特征找准自己的定位、发现自己的改进方向,对未来作出准确的判断和决策。
本次评估工作最终选取的样本企业共71家,其中国有企业45家、集体企业2家、中外合资企业6家、外资企业1家和混合制所有企业17家。该71家样本企业去年的粗钢产量为4.54亿吨,占去年全国粗钢产量的72.5%。此外,样本企业中可以生产型材的企业31家、线材56家、棒材62家、中厚板35家、薄板33家、钢管21家及其它20家。
根据得分情况和特征值要求,《报告》将样本划分为四个阶段,依次为基础建设阶段、单项应用阶段、综合集成阶段、协同与创新阶段。同时对样本企业也进行了阶段划分,处于基础建设阶段的企业14家,处于单项应用阶段的企业20家,处于综合集成应用阶段的企业22家,处于协同与创新阶段的企业15家。
存在五个问题
对企业而言,“两化”融合解决的是三个方向的转变,即装备现代化、过程信息化和管理集约化,并非仅仅是发展信息化的问题。通过本次评估工作,发现了一些由于认识不到位而产生的问题,部分企业将建设ERP系统作为发展信息化的终极目标,并没有在企业各管理业务、经营职能领域全面展开,信息化、智能化的覆盖面不足,与“两化”融合的要求有较大的距离。
信息化过程中主要存在的问题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钢铁行业“两化”融合发展不平衡主要体现在成熟度方面,处于四个阶段的应用水平从得分上看存在较大差距。基础建设阶段较协同与创新阶段的企业平均总分差距为46.04分,最低分与最高分的差距达到63.272分;在基础建设阶段和单项应用阶段,企业信息化的深度和广度还远远不够。
二是信息化对钢铁工业研发业务的支撑力还有待提高。钢铁企业几十年生产运营管理信息化已经形成了成熟的模式,而在研发业务方面,信息化管理尚未见到最佳实例,离成熟模式差距甚远,部分大型企业正在加大这方面的投入力度,但还没有这方面真正的行业标杆。
三是钢铁企业环境经营的信息化支撑还没有深入展开。钢铁工业一次能源以煤炭为主,占能源消耗总量的百分比较高,减少碳排放面临着巨大挑战。目前企业环境经营意识正在加强,信息化投入也要加大,尽管企业能源管理系统的信息化支撑已经在许多企业实施,但还须继续扩大覆盖面,在资源再生等循环经济方面的信息化支撑还刚刚起步。
四是对智能管控方面的应用重视程度不高,宣传、推广先进企业经验的力度不够。在智能管控方面,处于不同阶段的企业差距较大,一些大型企业已经在某些方面实施了智能管控,广泛推广应用将有利于整个行业管理水平的提高。
五是产业链集成应用还缺少统一的国家或行业技术标准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