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08-10
钢铁煤炭去产能各地进度不一但目标不变
据中国钢铁新闻网
今年钢铁煤炭去产能任务的大头仍待下半年完成。据近日召开的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和脱困发展工作部际联席会议通报,今年1-7月,全国钢铁和煤炭产能分别压减了2126万吨和9500多万吨,完成了各自全年任务量的47%和38%,去产能任务均未过半。
地方去产能进度不一
钢铁方面,各个省份去产能进度不一,浙江等4个省份率先完成全年任务;河北、辽宁等8个省份工作进度在10%-35%之间;10多个省份化解钢铁过剩产能工作尚未实质性启动。
而煤炭仅完成全年退出产能2.5亿吨任务量的38%。部分省份已完成了全年任务量的80%,内蒙古、广西等地煤炭去产能工作刚刚启动。不少省份把任务的大头放在了年底,各地第四季度安排煤炭去产能任务量占全年的50%以上,其中12月份占比超过三分之一。
“下半年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的任务非常艰巨,地方上一些不达标、容易化解的落后产能已经在上半年去掉了,剩下的一部分是难啃的硬骨头需要攻克。”原冶金工业局副局长赵喜子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
他认为,化解过剩产能的难点和痛点之一在于如何化解过剩的先进产能。“淘汰过剩产能包括两部分,一个是落后产能,一个是先进产能。所谓先进产能就是环保节能、质量安全各方面都达标合规的产能,这项淘汰任务会更难推进一些。国家计划五年内压减1.5亿吨粗钢产能,其中有一半是先进产能,这个过程会很痛苦,但必须去做。”
进度需按时如实上报
面对下半年艰巨的去产能任务,国家正在推进地方不断细化方案、落实责任。
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和脱困发展工作部际联席会议7、8月份两次会议都提出,各地要把去产能工作责任层层细化落实到具体的企业、项目和责任人,确保每项工作和每个时间节点,都有人负责、有人督查。
8月4日的会议要求,8月上旬把责任和任务压实到位,按时如实上报进度。“接下来,国家肯定会派督查组到各个省份去检查。”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副会长屈秀丽对记者说。
在明确的信号下,近期各地政府加快了去产能的力度。
近日,辽宁省发改委公布全省今年化解煤炭产能目标为1327万吨,其中,省属国有煤炭企业退出产能1200万吨,各产煤市退出产能127万吨。
江西省公布,今年全省关闭退出煤矿205处,退出产能1279万吨。“十三五”期间,全省关闭退出煤矿283处以上,退出产能1868万吨以上,保留的煤矿全面实现正规开采。
江苏省提出今年压减钢铁(粗钢)产能390万吨,煤炭818万吨。而“十三五”期间,全省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工作总的目标分别为1750万吨和836万吨。
一些地区不仅列出了总体任务目标,还具体落实到了企业。8月4日,吉林省发改委宣布首钢通钢集团公司将关停一座70吨康斯迪电炉,压减炼钢产能60万吨。
《人民日报》近日刊文 钢煤去产能存在畏难情绪
据中国钢铁新闻网
《人民日报》近日刊文,记者从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和脱困发展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召开的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截至7月底,钢铁、煤炭行业去产能总体进度不理想,地区之间进展也不平衡。少数地区对去产能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担心去产能会影响经济发展;面对工作中的困难和挑战,信心不足,办法不多,存在畏难情绪;有的地区和企业因为钢铁煤炭价格回升,去产能的决心出现了动摇,这些情况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会议提出,各地要切实把确保完成任务的责任落到实处,保证质量并确保如期完成去产能任务。各地要严肃认真兑现做出的承诺,按照责任书签订的内容,不折不扣抓好落实。
会议要求,各地要严格控制新增产能,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再备案新增产能的钢铁项目,所有备案钢铁项目必须落实产能置换指标,并向社会公告。三年内停止审批新建煤矿项目、新增产能的技术改造项目和产能核增项目,坚决防止产能边减边增。各地区要督促相关煤矿和企业对在建煤矿、手续不全的煤矿抓紧签订增减挂钩协议,继续抓好煤炭减量化生产措施的落实。
会议还指出,各地要严格执法,坚决查处各种形式违法违规问题。充分运用地区自查、部门核查、媒体暗访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淘汰落后产能、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和联合执法“三个专项”行动。同时,要落实月度报告通报制度,要按照时间节点及时、认真上报。
在具体操作上,会议要求各地切实做好职工安置、债务处置和奖补资金使用。要切实制定周密的安置方案,细化到每一位职工,保障好每一位职工的合法权益。政府要做好“托底”工作,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加强对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人员的援助力度,提供兜底帮扶,筑牢民生底线。债务处置要坚持市场化、法治化方向,综合运用债务重组、破产重组、破产清算等手段,妥善处理企业债务和银行不良资产,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要加快将中央奖补资金拨付到企业,加大资金配合支持,充分发挥奖补资金的支持和激励作用。加强对资金使用监管,避免虚报冒领情况,切实保障资金安全和使用效率。
银监会:可续贷支持去产能的钢铁煤炭企业
据中国钢铁新闻网
去产能、调结构,需与稳定经济预期相挂钩。银监会进一步细化对重点行业有保有压的政策,探索在去产能过程中,平稳有序处置金融债权债务关系。
相关媒体从多位银行人士处获悉,近期,银监会就《关于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金融债权债务处置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向各银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大型银行及股份制银行,以及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征求意见。
《意见》中最为市场关注的一点,在于支持金融资产管理公司(AMC)、地方AMC,对钢铁煤炭企业开展市场化债转股。据了解,《意见》还提到,可以对去产能的钢铁煤炭企业实施续贷支持。对响应国家号召,主动去产能、流动资金有困难的钢铁煤炭企业,银行业金融机构可以参照《中国银监会关于完善和创新小微企业贷款服务 提高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水平的通知》,给予续贷政策支持。但这并不意味着任何企业都会得到续贷支持。据记者查阅《通知》,经银行业金融机构审核合格后可以办理续贷的小微企业,需要符合这些条件:一是依法合规经营;二是生产经营正常,具有持续经营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三是信用状况良好,还款能力与还款意愿强,没有挪用贷款资金、欠贷欠息等不良行为;四是原流动资金周转贷款为正常类,且符合新发放流动资金周转贷款条件和标准。
这一文件的主要宗旨,在于探索在去产能过程中,平稳有序处置金融债权债务关系。此前有银行业人士表示,今年银行最大的资产质量风险,在于退出落后产能、退出“僵尸企业”过程中的不确定性。
在这方面,《意见》表示,支持银行业对钢铁煤炭企业自主减免贷款利息,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钢铁煤炭企业减免贷款本金。